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 1806255652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代写合同
文章列表

技术合同保证期一般约定多久?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2022年4月9日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ldhtjflss.com/

  周纯律师,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技术合同保证期一般约定多久?

一、技术合同保证期一般约定多久

技术合同保证期一般约定多久,是由双方协商认定的,法律上未统一明确。一般的保证期是指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在短期内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受托方应当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二、技术合同的内容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了示范性规定,包括项目名称、标的、履行、保密、风险、成果以及收益分配、验收、价款、违约、争议解决方法和专门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体现技术合同特殊性的条款主要有:

1.保密条款。保守技术秘密是技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订立合同之前,当事人应当就保密问题达成订约前的保密协议,在合同的具体内容中更要对保密事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及保密等问题作出约定,防止因泄密而造成的侵犯技术权益与技术贬值的情况的发生。

2.成果归属条款。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发现或其他技术成果,应定明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对于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参考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他方无权分享。

3.特殊的价金或报酬支付方式条款。如采取收入提成方式支付价金的,合同应对按产值还是利润为基数、提成的比例等作出约定。

4.专门名词和术语的解释条款。由于技术合同专业性较强,当事人应对合同中出现的关键性名词,或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明确其范围、意义的术语,以及因在合同文本中重复出现而被简化了的略语作出解释,避免事后纠纷。

对于技术合同年限的认定,显然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技术使用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双方可以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并到有关科学技术管理行政部门来进行认定处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仲裁处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

对于技术合同的签订,显然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的,不同的技术项目所认定的合同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对技术合同的认定造成矛盾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

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现如今,国家对于合同这一方面的内容在不断的完善,尤其是在合同效力这块上,那么国家在这关于合同效力这一具体的内容是怎么规定的呢让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看完对您有所收获。

一、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

二、合同效力有什么内容

效力内容有三:

①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②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

③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

按我国民法典,合同效力有三种,即:无效,可撤销,待定

无效的情况:

1,合同内容违法的

2,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联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

3,当事人以合同手段掩盖犯罪活动

4,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无相应缔约能力且不能为追认的合同

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别合同未满足形式要求的

合同无效都是自始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

1,因乘人之危,胁迫订立的合同

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3,因重大误解,对误解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因显失公平

效力待定的:

1,未成年人订立了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人的

2,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三、合同特征有哪些

①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

②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

③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

至于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

以上就是总结的关于“合同效力”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的纠纷,您可以找到我们的律师做进一步了解,面对这样的纠纷不要害怕,我们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建议您找到专业的律师人士请他们为您做一个准确的分析。


文章来源: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律师: 周纯 [武汉]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62556523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赠与协议怎么写 专利代写合同有哪些内容?
  • 2.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有土地使用证被别人强占怎么办?
  • 3.如何证明不知情签署合同 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 4.签了合同毁约合同怎么办 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就生效了吗?
  • 5.代写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吗?签合同用什么章才有效力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8062556523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06255652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