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纯律师,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在租赁关系中,由于合作不愉快、客观形势变化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管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都有可能出现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想法。那么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是否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呢
租赁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
事实上,当租赁双方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后,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为解除合同。否则,不但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租赁合同要是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赁双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双方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又或者,一方有解除租赁合同意愿,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了。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强行将租赁物收回去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逾期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但拒绝更换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6、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在实践中,要是出现时上述情况之一的,不管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要是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如果您想解除租赁合同的,建议事先找个律师咨询,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想继续出租房屋时,时常会出现,租客由于种种原因“赖”在房屋不走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房东对租客往往是“打不得骂不得”,要想顺利拿回屋子,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了。
租客拒搬房可起诉
当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房东要求收回房屋的,租客应该及时腾房,这是应有之义,大家好聚好散。
只是生活中,合同期满房东不在租房了,有些租客会拒绝搬出房屋,继续强行使用房屋,有的人会主动强行继续交租,有的人干脆霸占房屋。倘若房东想强行清屋,就百般阻挠,声称不见这不见了那,要到法院起诉。如果房东报警了,往往警察来了之后,就会咬定是民事纠纷,和警察没啥关系,也不接受警察调解。
是以,要是遇到这种极品租客,房东就只能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了,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将人赶走。房东只要拿着租客的身份资料、起诉书及证据,就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走,赔偿租金及利息损失等费用了。一般像这类案件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法院都能很快审结的,只要证据充分,房东肯定能胜诉。
如果房东胜诉后,租客依然没有搬走的,赖在房屋的,房东还可以拿着法院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行清房并划扣相关的费用。
总而言之,面对极品租客时,房东最好依法行事,不要擅自采取强行清房、偷偷清房等措施,避免被倒打一把,成了被告,到时候就可能需要赔偿租客的损失了。
当然了,要是房屋租金高昂,事情复杂的,最好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既省心省力,又可以争取最快赶走租客,及最大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