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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合同的期限 定金合同的属性

2022年9月8日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ldhtjflss.com/

  周纯律师,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产品代理合同的期限

  一、产品代理合同的期限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可以由委托方和代理方协商确定,按照目前市场惯例,一般情况都是一年一签,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综上所述,关于产品代理合同一般几年一签的问题,由于产品代理与经销、经纪和代销有着较大区别,在这种营销模式下,委托方将产品的地区销售权全部授予给了代理方,因此,为了防范和控制风险,代理合同一般一年签一次,不过,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到期后可续约。

  二、产品代理合同的含义

  产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为委托人销售某些特定产品或全部产品的代理,对价格、条款及其他交易条件可全权处理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

  三、产品代理与经销的区别

  从法律上来讲,销售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的关系。销售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替委托人销售商品,其所有权不属于代理商,因此销售收入归委托人所有。而代理商只领取佣金。而经销商与厂家之间的关系从法律上来看是买断关系,经销商的收入不是佣金,而是商品销售价格减去购入价格后的销售收入。因此,销售代理与经销从理论上来讲有如下三点区别:经销的双方是买卖关系,销售代理的双方是一种委托一代理关系;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而销售代理商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销售,签订销售合同;经销商的收入是买卖差价收入,而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产品代理合同的期限的相关知识,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产品代理合同的期限必须为多久,对此可以由委托方和代理方协商确定。按照目前市场惯例,一般情况都是一年一签,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定金合同的属性

  一、定金合同的属性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二、定金合同的违约

  定金根据性质不同有种类区别,一般包括订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你跟卖方在订立定金合同时,是否有明确约定。如约定为订约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未约定为订约定金,那么一般就是指违约定金,你们已经约定订立书面购房合同,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合同定金违约更无从谈起

  三、定金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吗

  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主合同有效。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定金合同的属性的相关知识,定金合同是具有从属性、实践性以及要式性,三种特性的,定金合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文章来源: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律师: 周纯 [武汉]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6255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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