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纯律师,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当事人要证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的,可以提供相关的人证、物证等证据,证明合同是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侵犯自己利益的。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可能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这是视为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权人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一、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常来说,出书签订出版合同时,最应该注意以下条款。
1、合同年限。你若签十年的,那么你十年之内就没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个人建议签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
2、稿费约定。可以一次性买断,也可以拿版税提成。个人建议拿版税提成,特别是当你对自己的作品销量很有信心时,版税会让你挣得更多。
3、稿费支付。这个一定要明确。你若不提出来,有些出版社会默认为实际销量给你结算稿费,这个就没谱了。通常都是出版社告诉你销了多少就是多少,你很难去出版社查证实际销量。最好的办法就是约定图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首印数稿费。
二、出版合同双方义务有哪些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主要包括如下。
1、著作权人的主要义务:
不得一稿两报;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
依约定期限交付作品;
在约定期限内尊重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2、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依约定质量、期限出版作品;
不得擅自转让专有出版权;
支付稿酬;
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性权;
重印、再版图书的应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因故不能出版的应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作者;
妥善保管原稿件,若原稿件毁损灭失,则承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赔偿。
三、出版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作者有了新作品后,要想让作品面世,就要通过出版社排版。确定好出版社等相关事宜后,下面就是和出版社签订合同,用书面方式将出版过程中注意事项确定下来。尤其要对稿酬支付方式写清楚。双方因为出版合同发生纠纷,可以找相关部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