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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偷偷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2022年9月8日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ldhtjflss.com/

  周纯律师,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周纯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结婚前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的,如果合资购买的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出资的,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是按揭购买的,婚后共同还款的,除去首付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结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的,如果合资购买的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但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出资的,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是按揭购买的,婚后共同还款的,除去首付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婚后一方偷偷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偷偷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后一方偷偷全款买房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购买的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什么情况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


掌握公司股权的一方,可以以虚构公司运营成本方式减少另一方的可分配股权净值,也可以采用“假签合同”、对外付款无法回笼、做呆死坏账的方式,减少股东可分配权益,使公司流动资金和净利润大大降低。


2、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


为了“避免”自己的股权价值遭受离婚分割的“损失”,和生意伙伴恶意串通,以合法“担保”合同形式,为生意伙伴提供担保。之后,又故意指使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形成诉讼,利用判决书、调解书承担“连带”,“合法”地“输”掉夫妻共同股权所包含的财产。


3、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


由于有限公司目前普遍存在“基本账户与个人账户混用”的实际情况,有些股东在面临离婚时,与生意伙伴达成一致,利用生意伙伴在其个人名下汇入合同款项的往来银行凭证,再后补借条,公司再做账挂“其他应收款”,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而由于配偶一方无法查阅公司合同文件及财务具体分类账明细,甚至不能成为共同被告,导致“借款”官司中公司败诉,减损公司股东权益。


4、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一些有心计的富豪股东,为预防离婚时影响公司股权,采用让他人“挂名”成为“显名”股东、自己隐藏背后,利用和“显名股东”的内部协议,“垂帘听政”做“幕后老板”。即使配偶发现自己与公司关系密切,但苦于没有证据,也无法分割公司股权。


5、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


在公司成立之初,有准备的一方会以“借款”从串通好的亲友、生意伙伴处汇入自己账户中资金,再写一张“借条”原件放在自己处。一旦出现离婚纠纷,将“借条”抛出,要求配偶承担。甚至会另酿诉讼,借法院之“手”,定“借款事实”,弄“假”成“真”,让配偶一方防不胜防。


6、低价“转让”公司股权,迫使配偶无法染指公司股权。


公司的实际业绩很好,但出于避税等种种因素考虑,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做低,甚至微亏。再以大大低于股权实际价值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甚至第三人,并且延长付款期限。即使配偶一方提出异议,因无法举证证明公司实际股权价值或受让方的“恶意”,导致提起公司股权转让无效诉求被驳回,甚至有的法院根本不予立案。


7、利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大做文章,推翻原离婚协议。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婚后一方偷偷全款买房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购买的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分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律师: 周纯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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