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 1806255652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订立
文章列表

一般为要约邀请 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017年8月19日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ldhtjflss.com/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业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在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情况下,视为要约。所谓符合要约规定,即商业广告表达了希望和收到广告者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且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一经相对人承诺,广告发出者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商业广告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它不含有可能订立的合同的全部必要条款,收到广告者也就无法进行承诺;另外,收到广告者人数众多,若都能据此承诺,并要求收到广告者受同样的履行约束,则有可能出现广告发出者难以履行情况的发生。只有在商业广告本身内容具体确定,同时广告发出者表达了收到者不需要与之进行进一步的商谈即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与商业广告对应的广告是悬赏广告,我国《合同法》未对之性质进行明确届定,理论界对此也有不同的见解。悬赏广告是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广告。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认为其为要约,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却存在严重分歧。有的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认为其为要约,相对人完成广告要求的内容即为承诺,广告发出者应对其负担合同上的给付义务;也有的将悬赏广告作为单方法律行为,即使完成广告内容者并不知悉广告,也就是在未与广告发出者达成合意的情况下,也有权要求广告上载明的报酬。我们认为将悬赏广告视为要约在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较为简便易行。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文章来源: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律师: 周纯 [武汉]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62556523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一般技术合同指哪些内容 技术合同范畴包括哪些?
  • 2.一般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给个人打工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如何救济?
  • 3.合伙协议能构成合同诈骗吗 签订几份合同诉讼可以一起吗?
  • 4.技术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规定的?什么合同属于技术合同?
  • 5.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房产中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8062556523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06255652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