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 18062556523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履行
文章列表

什么叫不安抗辩权?

2018年1月23日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ldhtjflss.com/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辩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文章来源: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律师: 周纯 [武汉]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62556523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解除合同有期限限制 合同中履约时间怎么写
  • 2.协作履行原则有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 3.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有何要要件 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 4.关于合同违约中的不履行的情况有哪些?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 5.实践合同的主要特征 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8062556523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06255652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