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
18062556523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合同违约
合同终止
合同履行
合同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担保
律师文集
合同违约
合同终止
合同履行
合同常识
合同诉讼
合同订立
合同保全
合同担保
代写合同
合同谈判
房屋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
撤销合同
文章列表
质权人
2016年12月19日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ldhtjflss.com/
质权人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文章来源: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律师:
周纯
[武汉]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电话:1806255652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dhtjflss.com/art/view.asp?id=86959162699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合同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保证书格式是怎样的
2.主合同无效的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怎么写
3.产品代理合同的期限 定金合同的属性
4.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保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5.担保合同中保证担保应该注意的问题 什么是旅游担保合同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8062556523
律师微信平台
QQ在线交流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速咨询
请输入咨询内容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06255652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