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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2017年6月21日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ldhtjflss.com/
  核心内容:债权人依据保证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为普通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3、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不应予以支持;
  4、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5、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6、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之间什么关系?
  1.保证是分一般保证跟连带保证的。
  一般保证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就进入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连带保证要在保证期届满前对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起计算诉讼时效。
  2.债权人依据保证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为普通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但按保证责任的不同,起算日也不同。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实例解读: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不同
  1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
  2.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一样的。保证期间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比如: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甲乙约定乙于2008年5月1日还款;丙为保证人,甲丙签订保证合同,但并没有明确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那么依照法律规定,丙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如果乙于2008年5月1日未按时履行债务,那么丙的保证期间为2008年5月1日起6个月。如果甲丙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就按照约定的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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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律师: 周纯 [武汉]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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